(一)对破产申请的审查
(二)破产申请对相关民事程序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2003多选题55、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 )。
A.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B.会计报表 C.债务清册 D.债权清册 答案:BCD[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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