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21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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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本院于2005年11月16日依法受理了债务人佳木斯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还债一案,并于同年11月20日裁定宣告债务人佳木斯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有关该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向本院民事审
黑龙江省黑龙江公告
本院于2005年11月16日依法受理了佳木斯定于本公告期满后的第7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审判庭召开,债权人应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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