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21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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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6月14日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长民破字第21-1号《民事裁定书》,由于公司未能清偿债权人上海美东房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事宜。
由于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6年5月15日被暂停上市。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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