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如何指定管辖

更新时间:2021-07-29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破产案件是有管辖区域的,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但是很多企业家可能并不了解,那么破产案件如何指定管辖?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破产案件如何指定管辖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

破产案件如何指定管辖

  依据企业破产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破产案件是不能指定管辖的,一般由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理,债务人所在地指的是企业所在地。

破产案件如何指定管辖

  二、破产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地域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由债务人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三)衍生诉讼管辖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2、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三、企业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破产案件如何指定管辖的相关知识,破产案件是不能指定管辖的,只能在企业所在地申请,大家要是不清楚可以咨询公司的律师,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破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610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刚刚买的二手车,买的时候说有空调
这边可以起诉的,具体情况需要详谈
破产案件注意事项
破产案件注意事项
破产案件公告
甲状腺癌可以办理低保吗?
你好,可以与当地的社保部门沟通
家中有急事,以后可以执行行政拘留吗?
行政拘留一般是应当立即执行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经担保和公安机关批准
使用别人车牌仅用于进出小区车库门禁,没有占用人家车位,也没有上路,对方想高额赔偿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你好,你想问一下,姑姑比奶奶过世早,姑父有继承权吗
法律上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主体有:1.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被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3.被继
700多执费
法律分析:(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
我的手指中指指甲盖这一节断了,能或的多少赔偿
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认定。主张赔偿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