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整顿应当遵循事项
更新时间:2019-03-22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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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整顿的申请。非国有法人企业可由其开办人或股东大会向人民法院提出,国有企业只能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2)整顿的期限。我国法定的整顿期限为两年,两年期满,无论整顿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整顿即告终结;(3)整顿的监督。企业在整顿期间,应接
(1)整顿的申请。非国有法人企业可由其开办人或法人只能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
(2)整顿的期限。我国法定的整顿期限为两年,两年期满,无论整顿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整顿即告终结;
(3)整顿的监督。企业在整顿期间,应接受人民法院和股东大会人会议的监督;
(4)整顿的终结。一般情况下,由于整顿程序与和解程序是相互连接的,因此,企业国有企业程序的终结也就是和解程序的终结。企业整顿终结的事由、程序和后果,与和解终结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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