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选任规定

更新时间:2021-07-01 13: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一个公司的“死亡”方式有很多中,而其中的一种就是资不抵债之后被债权人或者自己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而依据作为人的心理,债权人肯定是不放心继续任由债务人继续持有可能偿还给自己的资产。因为就有了破产管理人这个职务。那么破产管理人选任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

破产管理人选任规定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各国存在三种立法例:

  1、法院指定管理人

  这为日本、西班牙、法国、比利时等国采用。(我国现行破产立法也是采用这一方式)。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这一方式最大的优点在于效率高,破产管理人能及时产生,但其主要弊端是债权人的共同意志难以充分体现。

  2、债权人选任管理人

  这以美国、瑞士、加拿大等国为代表。在这些国家破产宣告后,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管理人被选任出来前或债权人会议一直未选任出破产管理人两种情况下,由法院任命临时破产管理人负责清算事务。这一方式反映了破产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基本功能要求,“彻底贯彻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自治精神”。但这一方式的不利之处是效率低,可能会出现债权人会议选不出破产管理人的情形。

  3、由机关指定

  这以我国台湾地区和英国为代表,但这种选任方式可能导致事权不一,因而受到较多的批评。

  我国破产立法究竟应采用何种方式?本文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首先,从破产管理人的地位来看。在英美法系破产管理人为受托人,在大陆法系则无定论,理论上可归为代理说、职务说和代表说三类观点。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不全面完整。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接受破产管理人具有独立的地位,不是任何一方的利益的代表,当然,也不是债权人利益的代表。因此,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可说是一项较独立的工作。我们认为,目前我国采取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的方式是比较合适的。由于破产程序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法律程序,由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在理论上并无不妥,在实践中能及时产生管理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其次,一国采用何种立法例,要考虑该国的自身利益、价值取向、立法精神和目的、法律体系及其相关辅助制度、法律传统等因素即要从本国国情出发。破产管理人制度也不例外。考虑到我国诉讼结构形式受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影响较深,具有职权主义诉讼结构的一般特点,破产管理人阶层尚处于发育阶段;而且,市场经济体制也处于发展阶段,各种相关的辅助机制,保障制度还十分欠缺,在公正与效率的较量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公正仍将是主导。所以,由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是适当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破产法的基本功能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债权人会议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关键,如果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债权人会议不能予以有效的监督,这与破产法基本功能的要求是不相符的。因此,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在法院选任管理人后,如有正当理由,可经有表决权债权总额一定比例的债权人表决通过,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选任规定

二、

破产和解通过条件

  1、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实践中,债权人希望和解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

  2、申请和解的债务人应当遵守有关破产申请的一般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3、债务人在申请和解时必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三、

个人能申请破产吗

  在我国个人破产不可以申请,目前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破产仅限于企业法人,而不适用于自然人

  一旦出现个人欠债不还、逃债的情况,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宣判债务人破产。个人申请破产必须是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即便是申请了破产,也不是说就不用偿还债务了。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对债务进行部分减免,但是只能是一小部分。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还应该想各种办法,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以上就是破产管理人选任规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破产管理人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存在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等情形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有什么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 1. 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 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此外,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也属于管理人的职责范围。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社保卡风控是否会自己解冻,得看风控原因。要是因操作失误、系统误判等临时情况风控,一般短时间后能自动解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想在已盖好的两层基础上再加一层,得确认建房是否有合法手续。要是手续完备,加层要确保符合安全规范,不能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首先你得收集证据,像活动宣传资料、购买凭证、产品质量问题的证明等。接着与旗舰店沟通,明确指出产品价值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15岁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租游戏账号的行为效力待定,若家长未追认则无效。平台以孩子口头承诺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4分钟前
15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对平台免责承诺的效力待定。若家长不追认,该承诺无效。可先与平台协商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这种情况有可能合法办理收养证。首先得确定送养人身份,孩子生母可作为送养人。要确保送养是其真实意愿,且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强制戒毒二年后能否回原工作单位上班,得看单位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要是单位规章制度或合同没把吸毒列为解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6分钟前
首先,你要收集能证明你在那工作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和老板沟通,明确要求支付工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