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更新时间:2019-03-26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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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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