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个人可不可以使用

更新时间:2017-05-02 09: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转账支票是用于转账的一种结算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转账支票还是停留在一知半解的状态。那么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

  一、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

  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转账支票的服务对象是单位和个人,因此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

  二、转账支票的背书

  转账支票的使用方式除了转账以外,还有背书,转账支票的背书:

  1、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2、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转账支票背书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转账支票背书样本[1]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4、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5、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6、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先别着急,您跟我详细说说这客运纠纷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和客运公司、司机有矛盾,还是在客运过程中遭遇了财
时龙律师
时龙律师
4分钟前
跟已婚的女人生了孩子可以上户口。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可由生父或生
时龙律师
时龙律师
5分钟前
驾驶证违法扣分可通过交管部门官网或“交管12123”APP等线上渠道查询确认,准备好驾驶证、行驶证等
崔斌律师
崔斌律师
5分钟前
我21年申请的公租房,现在没下来,给我说让我起诉去
崔斌律师
崔斌律师
5分钟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崔斌律师
崔斌律师
7分钟前
与单位协商:再和用人单位诚恳地沟通,说明你8月25日开学是客观事实,难以工作到9月8日,希望单位能理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