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条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支票上印有“转帐”字样的为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帐”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农发行字[2001]164号
第六十一条 支票的基本规定。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既可用于支取现金,又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