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失票救济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9-03-16 17: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普通诉讼程序我国《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无详细规定失票人应该(可以)以谁为被告去提起普通诉讼,因而失票人无从遵循,法院也无所遵循,使得这一规定毫无作用。《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对于失票救济的普通诉讼程

  一、普通诉讼程序

  我国《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无详细规定失票人应该(可以)以谁为被告去提起普通诉讼,因而失票人无从遵循,法院也无所遵循,使得这一规定毫无作用。《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对于失票救济的普通诉讼程序作出相关规定,从而解决了这个问题。

  普通诉讼程序的主要特征是:

  1.普通诉讼程序有确定的当事人。普通诉讼程序作为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其诉讼当事人是确定的,按《规定》规定原告是失票人,被告是出票人或债务人。债务人一般是指承担票据支付义务的主债务人,在主债务人不能付款时,也可将其他票据债务人,如背书人、保证人作为被告。

  2.普通诉讼程序并不导致丧失的票据无效。所丧失的票据在消灭时效期间内仍是有效票据,在丧失期间的转让行为只要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仍属有效,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应受保护 ,付款人对票据提不出有效的抗辩事由时仍应付款。因此,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除向人民法院说明曾经持有票据及丧失票据的情形外,还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相当于票据载明的金额,用以保障被告可能遭受的损失。

  如何防止此类诉讼案件的发生,以及在此类诉讼案件中应采取怎样的策略呢?

  首先,银行应认真对待失票人提出的付款请求或补发票据申请,尽量避免诉讼的发生。受理时,要求失票人提供证明其对所丧失票据拥有所有权的事实,对于理由充足,证据可靠的失票人,在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后,补发票据或给予付款。审查不合格的,可建议客户采用公示催告等其他法律手段。

  其次,加强对担保物的管理。由于所丧失的票据在消灭时效期间内仍是有效票据,在丧失期间的转让行为只要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仍属有效,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应受保护。如果失票人丧失的票据又出现,银行又依照票据法的规定付款,票据债务人有权从失票人提供的担保中取得补偿。加强对担保物的管理,对于保护银行意义相当重要。因此,银行在受理失票人的补发票据或付款的申请时,对于失票人提供的担保物,必须选择所有权明晰、易于变现和易于保管的财产,并按照担保法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最后,如果银行作为被告时,应该举证证明银行已对失票人的付款请求或补发票据的申请进行详细的审查,拒绝失票人申请的原因是失票人未能够证明其拥有票据所有权,或者未能够提供相应担保,拒绝原告申请并非银行过错。[page]

  二、公示催告制度

  1.明确办理公示催告的当事人资格

  失票救济制度中,由于《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对于可办理公示催告当事人的资格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此,《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记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

  按照这一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银行可以通过公示催告保护自己的权利:

  (1) 签发的银行汇票在交付申请人前遗失的;

  (2) 质押的汇票遗失的;

  (3) 代收的票据在交换途中遗失票据的;

  (4) 已经付款,但未加盖“转讫”章的票据遗失的。

  2.授权补记支票的公示催告

  《票据法》第八十六条、八十七条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和收款人的名称可以授权补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要求公示催告申请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必须写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按此规定,授权补记的支票,如在遗失时未补记票据金额或收款人名称,将无法采用公示催告程序。《规定》的第二十五条规定“出票人已经签章的授权补记的支票,失票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规定》明确规定授权补记支票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时,法院不能以未填写收款人或票面金额为由拒绝受理。这为今后解决授权补记支票的失票救济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银行今后将会遇到法院签发的未填写票据金额或收款人的止付通知书

  3.未写明付款人的银行汇票的公示催告

  《支付结算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转账银行汇票由于不填明代理付款人,无法确定受理公示催告的法院。在具体实践中,一般是由失票人向出票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公示催告的申请手续,但按此办理公示催告缺乏法律依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出票人已经签章但未记载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后,失票人依法向付款人即出票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此规定明确了转账银行汇票公示催告的管辖法院,肯定了具体实践的做法。这一规定为银行带来的影响是:实践中,出票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在接受了失票人的申请后,一般是向出票银行发出止付通知书。由于银行汇票的代理付款人未确定,因此非法持票人可能向不知情的代理付款人提示付款,取得支付。对此,银行应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特别是应充分利用目前因特网建立“止付银行汇票通告站”,出票银行在接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后,可以及时通过因特网向可能的代理付款人发出通告,从而使得各个可能的代理付款人得以止付。[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票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052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失票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担保
你好,原告可以起诉担保人
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哪些票据丧失可以由失票人
法律分析:票据的丧失,是指持票人并非出于自己的本意而丧失对票据的占有,简称失票,票据丧失又分为票据的绝对丧失与票据的相对丧失。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失票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担保
因抵押担保发生纠纷的,一般可以找担保人,如果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怀化破产失失业救济金发放
已破产清算但尚未核销的贷款,自清算之日起停止计算应收利息。
匯票遺失怎麼辦?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通过公示催告程序确定遗失及杭州客人的权利。二、由于
購房全額發票丟失
可以去找开发商
什么是失票救济
是指票据丢失后,可以到法院申请公告,公告期满后,申请法院除权判决。
私人诊所买的药吃进医院能不能报警?
你好。可以去相关食药监部门投诉
由于喝酒、吵架、打架,导致他头部出血,伤口5里。是轻伤吗?
有无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具体伤情需要鉴定得知
离开干部的遗邈去世有什么待遇?
有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等
我姐脑少量出血在医院做的微创手术,由于前医院微创手术的失误导致现在在多个医院治疗钱花了不少,能不能找
医疗事故的协商、诉讼、行政解决,主要是围绕着病历进行的,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书写并保存的,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尽快封存复制病历,那么被医院更改、隐匿、伪造几乎是必然
骑电车撞到骑电车对方骨折
法律分析:1、单纯骨折损伤不足以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带康复后根据具体的机体功能受损程度来作鉴定;2、按目前情况,对方医药费和误工费是需要责任方承担的,至于后续如果
我95年被劳动教养过之前在单位的工龄还算吗
按照相关规定来说,重新进入一家单位后,以前的工龄也会计算在其中,但如如果给了相应的补偿金就需要重新定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