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的开展必须遵循“真实票据原则”,即票据的签发和转让需要当事人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在“真实票据原则”的背景下,商业票据具有了支付结算和融资工具的双重功能,这也使得票据业务与实体经济运行保持着紧密联系,在我国经济中对实体经济发展和银行经营发展都有巨大的推进作用。
1、票据业务直接支持着实体经济的发展。一是票据承兑后,具备了信用增级和延期支付的优势,为实体企业支付结算提供了便利,有效加快了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推进了国内贸易往来。全国票据累计承兑量/GDP之比由2001年的11.67% 上升至2013年的32.27%。二是票据贴现后,附加了银行信用,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拓展了便捷融资渠道和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扶持了企业发展。全国累计贴现量/GDP之比由2001年的6.72%上升至2013年的72.67%。
2、票据业务多方促进银行业的发展。一是票据业务是银行贷款业务的调节器。在信贷需求不足时,商业银行往往加大贴现或转贴现买断票据等规模内业务的力度,以充分利用信贷规模,反之,则卖出票据,为企业贷款释放规模,从而有效平滑了贷款规模的波动,对银行业业绩有明显的稳定作用。二是票据业务能促进银行提升盈利水平。票据业务的发展可以给银行带来承兑手续费中间业务收入、贴现利息收入以及再贴现低成本资金,从而为银行扩盈增效提供有力支持。据预计,2014年度全行业票据业务盈利可达 2000亿元以上,占整个银行业利润的10%以上。
3、票据业务有力促进了有效金融市场的发展。一是票据市场竞争充分,其利率基本由供求关系决定,是我国价格发现功能最完善的金融子市场之一。票据贴现利率市场化进程在的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进程。二是票据市场的创新推动了金融创新的发展。近几年,票据市场创新步伐明显加快,在产品方面,票据资产管理、票据同业业务、票据托管、票据衍生产品等新产品极大丰富了金融市场内涵;在参与主体方面,随着市场的发展,企业、银行、信托、基金、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主体均参与到票据市场中,甚至个人也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加入其中,参与者的丰富也有效地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