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更新时间:2019-03-16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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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如未载明付款地,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如未载明付款地,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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