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伪造票据盗窃公司货款
更新时间:2019-03-17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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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涉嫌盗窃罪的物流公司客服员,她利用财务副总的电脑系统和伪造票据的手段冒领货款,短短两个月就以公司名义领走近25万元货款!今年刚满20岁的李某娟中学毕业后来到郑州,几...
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涉嫌盗窃罪的物流公司客服员,她利用财务副总的电脑系统和伪造票据的手段冒领货款,短短两个月就以公司名义“领”走近25万元货款!
今年刚满20岁的李某娟中学毕业后来到郑州,几年内先后在多家物流公司的各个部门打工,对物流公司的运作熟知于心。去年12月,李某娟又跳槽到河南永和物流公司负责客户和理赔服务,很快她就发现该物流公司所用的管理系统与自己以前所在公司用的系统相差无几,而且他们几名负责理赔的员工,进入系统时使用的竟是同一个登录名,且密码也是初始密码。是不是其他部门员工也是如此呢?一天李某娟看到负责财务的副总办公室内没人,就悄悄进去在副总的电脑上输入了自己的登录名及原始密码,一下就进入了副总的系统。在副总拥有很多项高级权限的系统中,她看到了“到账核对”的权限。熟知公司业务流程的李某娟心头一动:如果做一张假票单,在副总的系统内按照代收货款做账,就可以直接领到现金!
很快,李某娟在业务部的文件柜中拿出一本已盖公章的票本,并用“李某瑞”的名字填写了一张8000元的票单,又利用朋友的身份证填写了虚假的代收货款信息,然后再次进入副总的系统开始做账。就这样,不到一分钟,李某娟就可以拿着票单和身份证去领钱了。如此轻松地领到第一笔8000元钱,在之后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李某娟先后利用朋友的身份证,分30次从公司取走货款近25万元。
3月13日,李某娟再一次做假票单时,慌乱中输错了日期。很快,公司发现了这张单子,并查到了李某娟,面对民警的讯问,李某娟承认了冒领货款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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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伪造指伪造出票行为
票据伪造的种类:
一是票据本身的伪造,也叫狭义上的票据伪造;
二是票据签名的伪造,也叫广义上的票据伪造。
票据本身的伪造如伪造发票人的签名或盗盖印章而进行的发票,是假冒他人名义进行的发票行为。
票据签名的伪造是假借他人名义而为发票以外的票据行为,如背书签名的伪造、承兑签名的伪造等。
《票据法》第14条规定,伪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的签章,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效力。
比较票据伪造与票据变造
票据伪造包括有全部伪造以及部分伪造;票据本身伪造以及票据签名伪造等。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伪造票据和变造票据的区分
法律分析: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出票人或虚构人名义进行签章和票据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票据的变造指采用技术手段改变票据上已经记载事项的内容,或增加、减少票据记载事项的内容,从而达到变更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