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票据法利益返还请求权性质

更新时间:2019-03-1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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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票据上的权利: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基于票据关系产生,所以是票据权利。但利益返还请求权并非由票据行为产生,而是票据权利丧失后法律规定的一种权利,故此说应当否定。2、损害赔偿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与民法上损害赔偿请求权相同,但其发生并非因违法的侵权或

  1、票据上的权利: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基于票据关系产生,所以是票据权利。但利益返还请求权并非由票据行为产生,而是票据权利丧失后法律规定的一种权利,故此说应当否定。

  2、损害赔偿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与民法上损害赔偿请求权相同,但其发生并非因违法的侵权或违约行为,而是因票据债权人自己怠于行使或保全票据权利所致。

  3、不当得利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属于民法上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权利。然而,首先,利益返还请求权,系基于票据法的规定而来,并非民法上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其次,不当得利虽然不是意义上的违法,但至少可以说不适法。出票人或承兑人得到的票据资金是基于基础关系合法取得,并不符合民法上所谓无法律原因得利这一不当得利成立的关键要件,如与不当得利相提并论,在普通人的伦理观念中是很难接受的。

  4、特定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基于衡平的理念,为缓和票据的严格性而由票据法规定的一种特别请求权或特定请求权。 作为一种特定请求权,利益返还请求权既不是票据权利,也不是民事权利,因为它不是因票据行为产生,而且是在票据权利消灭后发生的,同时也不是民法上债的规定下的请求权。它直接由票据法规定,本质上属于“票据法上的权利”。从请求权的特点看,此权利具有普通债权的性质。

  5、我国票据法规定的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8条,“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等原因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见我国票据法把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定位于“民事权利”。本文认为利益返还请求权不是民事权利,具体的考虑有以下几点:

  (1) 利益返还请求权不是依照民法规定、由民事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事权利。首先,利益返还请求权由票据法规定而非民法规定。其次, 利益返还请求制度主要是针对票据权利丧失的特殊情形,在立法本意中,其权利内容、性质与票据上权利和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侵权损害等求偿权也均有一定差异。另外,民法上物的请求权更难与利益返还请求权相联系。

  (2)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否为民事权利还可以从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考察。如果持票人和出票人或承兑人之间存在民事关系,即持票人和出票人或承兑人之间存在资金关系,为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前一种情况中的原因关系和后一种情况中的资金关系在性质上属于民事关系,但就利益返还请求权,如果是基于民事关系产生的,当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应该允许持票人按照基础关系中的约定或规定的金额请求支付,而利益返还请求权却是按照出票人或承兑人实际所受利益请求返还。[page]

  这显然不是遵循当事人间的基础关系的规则所产生的权利,而只是票据法特别规定的一种权利。所以,利益返还请求权并非基于民事关系,称其为民事权利也就没有根据。因此,从票据法和民法的关系(特别法与普通法)的角度,我们可以说利益返还请求权具有普通债权性质,但我国票据法将利益返还请求权直接规定为“民事权利”明显不妥。因此,本文认为利益返还请求权为票据法上的权利较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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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起诉书?
您好,关于您询问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状如何写的问题,和原告的起诉书,以及答辩状类似,写明身份,事实缘由,以及的诉求主张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请求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物权返还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物权请求权以及基于物权请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具体为:<br/>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br/>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br/>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br/>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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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叙述来看,应该是倒车的责任,可以报警处理
党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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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情况,以便给你更好的解答。
李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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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钟前
您好,我们可以帮助你聊聊
可以的,有受害人指认,且不满14周岁,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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