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5-03-2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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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汇票是一张纸质,很容易被丢失。汇票不幸丢失后,持有人应该怎么保全和恢复票据权利?票据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如其他利害关系人不申报权利,宣告丧失的票据失效,失票人可以请求付款。我公司...
汇票是一张纸质,很容易被丢失。汇票不幸丢失后,持有人应该怎么保全和恢复票据权利?票据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如其他利害关系人不申报权利,宣告丧失的票据失效,失票人可以请求付款。
我公司持有票面金额20万元承兑汇票一张,付款银行为某银行。由于汇票不幸遗失,我应该如何保全和恢复票据权利呢?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在票据丧失的情况下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公示催告的程序:票据持有人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申请宣告该票据无效。
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告知并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指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不申报权利,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程序,有的也称为除权程序。
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权利申报期限内,如果没有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或所提出的申报被法院驳回,在申报权利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公示催告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丧失的票据失效,失票人即可以依据该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从而恢复其票据权利。
公示催告程序,作为一种特别程序,是指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依据票据持有人的申请,法院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即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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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丢失怎么补办
承兑汇票丢失,应:
1. 立即向开票银行报告,并提交书面挂失申请。
2.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汇票复印件、交易合同等。
3. 如银行要求,可能需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宣告汇票无效,防止被他人恶意使用。
4. 根据银行或法院要求,完成后续补办手续。
你好银行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办
银行承兑票据丢失一般要经过两个程序才能最后取得票据权利:一,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二,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
1、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
2、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您好请问,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处理
银行承兑票据丢失一般要经过两个程序才能最后取得票据权利:一,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二,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
1、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
2、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