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具有怎样的权利?基金托管人又有哪些义务呢?基金托管人如果要终止,那么其终止条件又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问题吧!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主要有:
①保管基金的资产
②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③获取基金托管费用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①保管基金资产
②保管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③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三、基金托管人终止条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基金托管人市场准入
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八项条件:
(1)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