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企业兼并的历史发展

更新时间:2019-02-22 08: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美国的企业兼并史所谓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有偿的方式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通过企业兼并,可以较简单或直接地实现资产、资金的积聚和人才的集中,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是一种利用外部力量来改变经营形态,提高企业素质的经营战略。特别是目前在我国

  美国的企业兼并

  所谓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有偿的方式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通过企业兼并,可以较简单或直接地实现资产、资金的积聚和人才的集中,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是一种利用外部力量来改变经营形态,提高企业素质的经营战略。特别是目前在我国,破产法的真正实施还有很大难度的情况下,通过企业兼并可以吸收一部分经营性亏损的企业。

  美国的企业兼并已有100年的历史,由于是有偿转让所有权,企业的兼并和收买往往是同时进行的,因而在西方国家简称为M&A(Mergcr and Acquilition)。在美国产业界的历史上曾有过4次兼并运动的高潮。

  第一次高潮是在1898~1902年间,它为美国产业界的垄断个性打下了基础。南北战争后,随着全国铁路网的建设和引进新的生产技术,美国的市场由各行业的地方市场统一成为全国性市场。具有全国性生产能力的企业群,为了回避竞争而投入到激烈的兼并潮流。特别是石油、烟草、钢铁业的企业,通过水平兼并(同类型的大企业吞并小企业)而成为巨大的垄断企业,达到了回避竞争、并以高生产效率在产业中享受垄断性利润的目的,大企业越来越大,支配了本行业市场。

  这次的兼并浪潮为美国产业界带来规模效益和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式(集权式经营组织到分权式经营组织的转换),然而也带来了过度垄断的弊端,因而促使了一系列反托拉斯法的诞生。

  第二次兼并热潮是1925年到1929年世界性经济萧条为止。当时因一系列的反垄断为目的的法律的限制,水平式兼并已大幅度减少,多数是通过垂直式兼并 (如从原材料厂家到成品生产厂家的一系列兼并)来达到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垄断市场的目的。第二次浪潮的背景是异常的股份投资高潮及投资家们的狂热。作为这次运动的反应,政府为了控制股份市场,相继制定了1933年的证券法和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并强制性地要求各上市公司公开公司的财务内容。

  第三次兼并浪潮是在60年代中期。当时美国正处于经济繁荣、股份市场很景气的时期,但又不能不考虑第二次兼并浪潮后不景气的教训,证券法要求公开财务内容的条件以及反托拉斯法等因素,因此这次兼并高潮是以不同行业之间的兼并为中心,称为多角化联合企业兼并。它对美国产业结构由专业企业关系转向多业种的企业系统作出了贡献。

  由于当时美国有关兼并的税法还不完备,直到这次的兼并浪潮都是在不付兼并税的情况下进行的。但是1969年的税制改革,使兼并企业不能再享受通过不付税的股份交换来处理兼并的优惠了。

  第四次兼并浪潮始于70年代中期。70年代初,美国经济急转直下,股份市场也随着冷却,很多巨型联合企业的经营者对于继续经营跨行业的、与本企业毫无关联的事业甚感力不从心,业绩不振,股票落价,收益率降低。特别是水门事件、石油危机等政治和经济环境的不安定,迫使第三次兼并浪潮及时收敛下来,各企业转向了内部开发战略。

  但是从70年代中期开始,财务上的高速资金周转和通货膨胀的经济环境,再一次使外部成长方式成为企业发展的有利手段。但在这次兼并浪潮中,经营者们注重的是经营效率,力求把开动率低、效益低的部门或子公司拍卖掉,把经营活动集中在关联性很强而得意经营的领域中,即以提高企业素质为主要目的。这次兼并浪潮的又一特点是合并或收买的对象是大企业,而兼并企业往往是在本行业中有名望的大企业,因而交易额很大。如1969年中发生的兼并总数为6100件,其交易额为240亿美元,而到了1979年虽然只有2128件,但其交易额却达440亿美元,因此这次兼并浪潮称巨型兼并。这次兼并的浪潮也波及西欧各国。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392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企业兼并与企业收购的关系
如果一个大企业要想兼并或收购一个小企业,必须先去谈判,首先了解小企业有没有出让其所有权的意向,如果有,那下一步就可以谈价格了。如果人家没有,你可以提高收购价格,
国有企业收购和企业兼并
如果一个大企业要想兼并或收购一个小企业,必须先去谈判,首先了解小企业有没有出让其所有权的意向,如果有,那下一步就可以谈价格了。如果人家没有,你可以提高收购价格,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企业兼并后,是否还可以用被兼并前的名称,企业法人资格起诉兼并方
也就是说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区别于个体、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
企业兼并、收购
你好。 1、企业兼并收购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对被兼并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对企业的资产、人员、信用、债权债务、经营状态等进行评估、全面了解后,通过谈判方式才能确定
企业兼并农村
什么叫企业兼并农村啊。
净资产收购怎么操作
净资产收购操作复杂。需1.确认双方资格;2.审查合同效力;3.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选择要约方式,并支付收购价款。确保流程合规,避免法律风险。
并购重组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并购重组要遵守《公司法》等法规。操作包括:1.签订合并协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处理债权债务承继问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
收购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收购需谨慎处理法律问题。包括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如采用先工商变更后付款或资金第三方监管。同时,需遵循《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保收购过程合规,防范法律
企业并购重组的风险具体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企业并购重组需警惕风险。应做好尽职调查,明确双方债权债务;通过合同安排,合理分配风险;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并购合法合规。
待转代发业务款项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待转代发就是当前结账时尚未转到最终帐户的款项,比如按照约定等待别的行(他行)确认票据真伪的款项等,代发指的是代替客户发放资金到某些账户中,比如代发工资
新乡股权收购找律师怎么收费
股权纠纷律师费一般会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中的金额进行缴纳。如果当事人要求索取的赔偿没有超过一万元以上的话,案件一件收纳五十元的律师费。但如果案件超过了一万元以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