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不同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04-16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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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资产收购是企业对外扩张的一种方式,主要通过并购的形式,来让企业能够得到不断的发展壮大。但是公司在资产收购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目标公司做出调查研究。那么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不同点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不同点有哪些

  1、主体和客体不同。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2、两者的负债风险不同。股权收购后,收购公司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收购公司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但因为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在股权收购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

  对于目标公司有债务在收购时往往难以预料,因此,股权收购存在一定的负债风险。而在资产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情况一般比较清晰,除了一些法定责任,如环境保护、职工安置外,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因此资产收购关注的是资产本身的债权债务情况。

  3、两者还存在税收方面的差异。在股权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而与目标公司无关。除了合同印花税,根据《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目标公司股东可能因股权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资产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不同点有哪些

  二、资产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资产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程序和流程大致如下:

  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2、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

  4、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5、递交立项报告;

  6、上报公司;

  7、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

  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不同点有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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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与转让的区别,法律如何规定
股权收购与转让的区别有: (1)收购是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收购公司股权;股权转让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原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 (2)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兼并收购是整体行为,要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怎么区别股权收购与并购
股权收购与并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 并购包括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通常是公司之间自愿联合; 2. 收购通常是实力更强的公司收购相对弱势的公司,通过获取其控制权来管理该公司。 在并购过程中,如果采取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将解散;如果采取新设合并,合并各方也将解散,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过程中,各方需要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需在作出合并决议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或公告后的规定时间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最终,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将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
股权收购和并购的区别是什么
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有: 1、范围不同,收购的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并购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 2、程序不同,收购应当采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并购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等。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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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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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遇到这种被骗签培训班合同,不去培训还被要求每月交学费的情况,应积极维权。首先要收集能证明被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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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立案没有对方身份证信息,你可先查看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否获取线索,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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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钟前
可以大概说一下情况,这边帮您详细的分析一下。
林荔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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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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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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