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设立基础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4-11-14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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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民法角度讲。最核心的基础是合伙人具有相应权利,合伙人达到意思一致。从商法、行政法等角度讲,达到一定条件。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
从民法角度讲。最核心的基础是合伙人具有相应权利,合伙人达到意思一致。从商法、行政法等角度讲,达到一定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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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条件具体包括:
1、有书面合伙协议;
2、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3、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一些条件:
(一)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