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现身 武宁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合伙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4-11-13 11: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你好,我是申请人鲁小丰,被执行人邓军现在正在家里,请你们马上过来……,2月20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热线电话获得一老赖的确切信息后,快速出击,使一起长达五年的合伙纠纷案得以迅速...

  “你好,我是申请人鲁小丰,被执行人邓军现在正在家里,请你们马上过来……”,2月20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热线电话获得一“老赖”的确切信息后,快速出击,使一起长达五年的合伙纠纷案得以迅速执结。

  2008年5月底,被告邓军邀请自己的好友原告鲁小丰一起在广州合伙开办装饰公司,原告投资40000元。经营3个月后,因原告妻子患重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经双方协商原告退伙,被告同意退回原告投资款20000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讨均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邓军偿还原告鲁小丰欠款 20000元。判决生效后,邓军仍未按时还款,鲁小丰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赶赴被执行人邓军家中,但邓军一家多年外出经商,下落不明,执行一度陷入困境。2013年2月20日下午6时,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鲁小丰的电话,称被执行人邓军正在家中。接到电话后,武宁县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干警驱车前往目的地。在见到执行法官的那一刻,被执行人邓军一脸茫然说到:“我真服你们了,这么晚了也不休息,我也是刚刚才到家的,你们还真是神速呀!”最终,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疏导下,被执行人邓军当场将20000元欠款付清。至此,这一起长达五年的合伙欠款纠纷案得到圆满执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合伙纠分未清算法院受理吗
你好,合伙纠纷可以至法院的。
经济纠纷法院执行
经济纠纷主要解决方式 诉讼 一、经济诉讼概述 (一)经济诉讼的概念和任务 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经济诉讼的主体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 2、诉讼当事人 经济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诉称侵害了原告合法经济权益或与原告发生经济权益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即原、被告所争议的经济实体权利,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第三人可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当事人作为经济诉讼的主体,其诉讼行为对经济诉讼有重大影响。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6分钟前
若遇到游戏里有人辱骂,可先在游戏内找举报入口进行举报,一般游戏都有内部处理机制和举报渠道。保留好辱骂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7分钟前
游戏设置防沉迷系统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若你已成年,可按游戏自身指引在其官方平台提交身份验证,证
吴余茹律师
吴余茹律师
10分钟前
你好,可以的,公司现在有没有赔偿意愿呢?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11分钟前
您好,您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申请再审
吴余茹律师
吴余茹律师
11分钟前
你好,请详细描述你的案件情况方便更好地帮助你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1分钟前
公司拖欠工资12个月,劳动者可以被迫离职。按照法律,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