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欠1万,设局骗走11万
更新时间:2019-04-26 08: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伙人欠1万,设局骗走11万现年39岁的郑某是福建省顺昌县埔上镇坊上村村民,长期以来靠承包山林做木头生意在赚了不少钱。1994年,郑某和曹某合伙承包了一片山林。生意结束后,郑某算了一下账,认为曹某还欠自己1万元左右,但是曹某一直不肯跟自己结算。正在郑某为如
合伙人欠1万,设局骗走11万
现年39岁的郑某是福建省顺昌县埔上镇坊上村村民,长期以来靠承包山林做木头生意在赚了不少钱。1994年,郑某和曹某合伙承包了一片山林。生意结束后,郑某算了一下账,认为曹某还欠自己1万元左右,但是曹某一直不肯跟自己结算。
正在郑某为如何要回这1万元钱而发愁之时,曹某和江某等人找郑某询问还有没有山林承包。于是郑某就骗曹某等人说坊上村有一片100多亩的山林要发包,大约要12万元左右。
为了顺利行骗,郑某伪造了一份其与坊上村签订的一份杉木山林承包山场合同一份,并找了在该村打工的外地人黄某明(已判刑)商量,以给好处费为条件,让他冒充该村村主任罗某,收曹某等人的承包费。1994年11月29日,曹某等人凑了11万元来到郑某家。当曹某等人提出与郑某一起到村委交钱时,郑某推说村出纳不在家,把钱交给“村主任”就行。曹某等人没有怀疑,当即就将11万元交给了黄某明。黄某明则以村主任罗某的名义打了一张收条,让曹某等人第二天到村委换正式收据。
行骗得手后,郑某给了黄某明400元,自己于当晚携余款潜逃到福州。曹某等人第二天到坊上村委拿收据时,才发现受骗,于是报案。
2008年3月16日,潜逃了14年之久的郑某被抓获归案,8月13日,郑某被福建省顺昌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别人欠我12万.借的六万,欠工资6万
别人欠我5000块钱一直不还的,当事人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法申请支付令。<br/>
别人欠我四十万,没欠条
借出去的钱人家不还处理如下:
1、可以先和对方协商,争取拿到欠款或者达成还款协议;
2、协商不成的,如果数额较大,当事人可以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还钱,并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来抵扣债务;
3、仲裁。经过仲裁后获得生效仲裁文书。
仲裁的前提需要双方对纠纷的解决采用仲裁的方式达成一致合意,也就是需要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并且应当明确具体准确的仲裁机构。
起诉需要什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案件有明确的被告;
3、案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