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合伙投资方式
更新时间:2019-04-25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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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伙人合伙投资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
合伙人合伙投资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加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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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公司注册后合伙人不出资怎么办?
合伙人不出资的,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根据合伙企业法律规定,发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 (1)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合伙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有限制吗?
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没有法律限制,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需按法律规定办理好产权手续。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至少有两个合伙人,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合伙人出资的各种可能形式
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劳务等。这些出资是合伙经营事务得以进行的基础。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等。对于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合伙人,其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评估方式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或委托法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而对于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其评估方法需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