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股权转让和出质的禁止性规定?
更新时间:2019-02-0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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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有无禁止有关股权转让和出质的规定?根据《物权法》第17章第209条、第226条、第229条等规定,《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现行法律法规中,为了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
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有无禁止有关股权转让和出质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17章第209条、第226条、第229条等规定,《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
现行法律法规中,为了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一些法律法规对股权转让和出质作了限制或者禁止性规定,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第—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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