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能否代替股权转让协议?
更新时间:2019-02-08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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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咨询:股东会决议能否代替股权转让协议?律师解答:从形式方面来说,不可以替代。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时,股权转让协议与股东会决议是两种不同的文件形式要求。从实质方面来说,如果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已经包含了股权转让的比例、价格等股权转让协议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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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能否代替股权转让协议?
律师解答:
从形式方面来说,不可以替代。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时,股权转让协议与股东会决议是两种不同的文件形式要求。
从实质方面来说,如果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已经包含了股权转让的比例、价格等股权转让协议通常具有的内容时,且股东会决议上有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或盖章,则股东会决议可以代替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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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股东会决议是否可以取代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会决议一般不能代替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的股东依法转让股权的,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公司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
因此股东会决议不能代替股权转让协议。<br>
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股权转让的效力认定一般指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认定,一般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二)转让的标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的股份或者股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如果转让的标的是法律禁止转让的,该股权转让行为就应当认定无效。
(三)股权转让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的生效条件。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在认定合同效力时除了注意对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进行审查外,也应特别审查股权转让的方式是否合法。
(四)双方当事人是否构成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五)当事人一方是否构成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并损害了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