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9-11-2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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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想要获取股东权利就需要出资,但有些股东是通过知识产权入股或是技术入股等方式成为股东的,但如果已经进行了约定但没有出资的话,股东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那么,股东未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股东未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所以说,股东承诺出资,其实是承担了两个义务:

  一方面是对公司出钱也要出够钱的法定义务。通俗说,既然想要当股东拿股权,就要出钱并且出够钱。

  另一方面,股东还应该承担对其他股东的合同义务,如果股东没有出资,或者没有按照自己承诺的数额完成出资,那他还需要对其他那些已经完成了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最后还需要注意,除了上述责任以外,在公司遇到困难,比如公司欠债还不起时,没出钱或没出够钱的股东,要在自己承诺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替公司还债,所以,自己不信守承诺没给公司的钱,其实早晚都要还。

 股东未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二、股东未出资的股东资格是否应认定

  当前理论界和实践中的不同观点及做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构成要件,理论上目前仍然存在较大分歧。一般而言,法院在认定股东资格时,需要考察两个问题:一是实质要件,即公司各股东是否存在合股的一致意思表示(合股合意),具体表现为股东之间有无签订合股协议或公司章程;二是形式要件,即公司登记时股东资格是否予以确认,具体表现为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或公司备案的股东名册中有无反映出股东的资格。然而,对于出资是否应作为股东资格的构成要件,目前仍然存在较大争议,由此导致的争议是,在上述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符合的前提下,如股东未向公司缴纳出资,其股东资格是否应予认定对此,目前公司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

  股东未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股东未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内容,按照我国法律,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另外,对于公司债务需要在自己承诺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若您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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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虚假出资的股东将承担特定的法律责任。具体为:首先,需要补足未出资的部分以确保符合法定出资要求;其次,需向其他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支付违约金;最后,如果受到公司登记机关的查处,必须按要求改正,并缴纳罚款,罚款的比例为虚假出资金额的5%~15%。
如股东不出资,他将如何承担责任和损失?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需注意,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关于股东虚假出资的对外民事责任之
股东虚假出资需依法承担对外民事责任,具体操作为:一是需向公司足额缴纳未完成的出资;二是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违约金;三是若因此导致公司法人资格被否认,需与其他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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