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认缴好还是实缴好?

更新时间:2016-11-2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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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法》修订前,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此外,还有首次出资比例和资本实缴的硬性规定,并且需要在注册时提交验资报告。修订后,设立企业的门槛降到最低,股东只需要进行认缴出资即可。

  所谓认缴,是指股东通过承诺出资的方式,对本人所应缴纳的全部股本予以认可。与实缴相比,认缴对于创业的资本压力较小,更大程度上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落地。

  抛开27类仍须实缴的企业类型不谈,创业者到底应该选择资本金压力较小的认缴制,还是能够显现自身实力的实缴制呢?

  各有法律风险。

  先谈认缴制。目前,法律没有对认缴出资的期限作出硬性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你认缴出资一个小目标——一个亿,你可以10年付清,也可以100年付清,全凭心情。

  但前期出资少不等于经营风险小。比如,你第一年出资10万元,随后,与人签订了一笔买卖合同违约金为200万元。一旦违约,你要承担的责任不可能以你出资的10万为限,而是以你的认缴出资“小目标”为限。所以,盲目增大认缴资本金额,同样扩大了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

  小明近日接到一个咨询。股东A、B、C共同认缴出资500万元设立企业,分别持股60%、20%、20%。A为大股东、法定代表人且保管营业执照、公章等公司财产。B、C在分别履行出资30万元后,A不断与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收取货款后消失不见,公司一直处于存续状态。B、C面临的风险显而易见。一旦产生合同纠纷诉讼,B、C除已出资的30万元外,还可能在剩余的70万元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再谈实缴制。由于交易方较为看重公司注册资本,许多基建、工程、开发、对外贸易类企业不得不以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显示自身实力。但小明在这里论述的实缴制企业分为两种,一类“打肿脸充胖子”,一类确有实力。

  确有实力的,面对的基本是经营风险。我们重点谈“胖子”。

  这类企业一般都是通过一些非法中介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基本账户,在完成了实缴的程序后又通过别的方式将资金抽离。这种情况,首先要面临的是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等相应处罚甚至刑责。

  除了以上风险,第二个风险点在于一旦公司股东间产生嫌隙,股东A想收购股东B的股份来实现对公司的掌控,那么可能面临股东B要求其按照实缴金额收购股份的尴尬局面。面对此类困难,股东间很难达成妥协,最后无心经营的“胖子”极有可能变成“死胖子”。

  因此,在决定以实缴还是认缴设立公司时,小明认为,实事求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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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是实收还是认缴。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实收资本按认缴数缴纳还是按实缴数缴纳?
认缴制注册资金,通过向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来进行缴纳。实收资本额在一定期限内累计到达的数额,包括实物投资和货币投资。股东需依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
律师解答动态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5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杜小强律师
杜小强律师
13分钟前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可能还需要结合案情具体细节才能判断。
杜小强律师
杜小强律师
14分钟前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可能还需要结合案情具体细节才能判断。
黄龙泉律师
黄龙泉律师
24分钟前
您好,这种情况你可以问一下社保局那边。
黄龙泉律师
黄龙泉律师
26分钟前
您好,这种情况我建议你不要找网贷和小贷公司借钱,他们一般都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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