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19-02-05 03: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文章提供了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法理基础,股东有限责任为现代公司法律制度之基石,现代公司股东责任与公司责任的分离,公司资本制度及公司财产制度都离不开股东有限责任的支撑。股东有限责任又称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由于继承法中的限定继承源自罗马法并发展成为一直

      文章提供了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法理基础,股东有限责任为现代公司法律制度之基石,现代公司股东责任与公司责任的分离,公司资本制度及公司财产制度都离不开股东有限责任的支撑。

      股东有限责任又称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由于继承法中的限定继承源自罗马法并发展成为一直为后人沿用至今的一项重要的有限责任制度,因此,有限责任制度在历史上的最早确立时间也就当然地被溯及至罗马法时期。但笔者认为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并非源自罗马法。因为“罗马的经济在现金方面和信用方面都是欠缺的,它绝不会脱离土地太远。”其法律即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法。

      有限责任赋予了股东仅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投资风险的权利,因此,从公司债权人的角度来看,有限责任就是股东因出资而获得的一项权利。权利如果没有制约,就有可能被滥用。

      当股东有限责任带来的投资好处疯狂的刺激着人们的投资热情的时候,一些投机者很快便发现了利用公司进行欺诈或逃避法律义务却仍然可以获得公司法上有限责任的保护的通道。法律制度设计的理念在于利益的平衡,在于正义的实现,权利不得滥乃是为法的基本原则。

      因此,当有限责任的特权被滥用时,从法律上对其进行禁止亦符合正义之要求。特定条件下股东有限责任之否定亦具备法理上的正当性。由于我国民法通则未将权利不得滥用写入民法的基本原则,很多学者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了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法律依据。

      笔者认为,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制度并不是什么先验原理,其法律依据问题与应在什么范围内适用该制度有关,从该制度的价值目标来看,无非是要维护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分离之价值,维护股东与债权人利益之平衡。因此,用诚实信用原则来作为其法律依据,也必然包含禁止权利的滥用之意思。

      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产生与公司的发展密不可分。一般认为,公司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但是实际上,公司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更远的年代。最初的公司一般以家庭结社为起点,个体商人在罗马帝国时期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商人们一般都要把自己经营的商号传给自己的亲属、子女,亲属、子女在得到祖传产业后要分家析产,但又不愿意歇业,于是便共同继承、共同经营前辈留下的事业企业,共享盈利、共负亏损,从而形成家族企业。

      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完善

      由于有限责任制度存在上述种种缺陷,所以,一些学者纷纷主张改变公司的责任形式,其中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司应导入无限责任机制,采取“按比例分担责任”的制度,即股东依各自的出资比例对债权人直接负责;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采取双重责任并存的模式,即在一个公司中有限责任股东与无限责任股东同时并存,负有限责任的股东不参加管理,负无限责任的股东直接管理公司;

      第三种观点认为,采取保证有限公司模式,令公司股东承担有限保证责任来弥补单纯有限责任对债权人保护之不足。

      为了实现股东、公司及公司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平衡,目前,许多国家在公司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纷纷采取公司人格否认的理论来弥补有限责任的缺陷。这种理论在英美法系中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在大陆法系中称为“直索责任”。所谓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司法审判人员对公司的股东,特别是董事在管理公司事务中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而对公司的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而要求公司的股东向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法律快车公司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股东股东决议
可以增加,看你们合同是怎样约定的。一般事项持有公司股份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即可
股东代表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在一定条件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有限责任股东和无限责任股东
责任有限还是无限,与股东是否夫妻无任何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是指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公司的责任是公司的责任,你夫妻二人承担的只是股东责任,即全部出资额而已。 例外是,你夫妻二人将公司的钱与个人的钱不分而混淆使用的情况下,承担的则有可能是无限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问题没解决?立即咨询律师
平台保障
优选律师
快速响应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去咨询
没有想要的解答?推荐咨询本地专业律师
平台律师团
已服务 9.9万人
响应 2分钟内
7x24小时在线服务
针对性解决方案
咨询我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你是咨询什么事情的,可以具体描述,双方有没有协商调解
你好,在哪里了?我们可以帮你处理
你好,我们会帮住你解决问题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需要深入了解才可以给到判断
你好,可以简单说明你的情况,再具体沟通方案
付了钱还住不动什么东西,装修公司这个可以可以起诉可以。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