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纠纷

更新时间:2019-02-05 03: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案情介绍]:家住上海的丁某与常州的吉某在2002年5月13日收购了频危破产的常熟市某乡镇企业,用于生产高尔夫球杆,丁某出资32万、占40%股份,吉某出资48万,占60%股份。由于丁某出色的经营管理能力,该公司在短短十几年内规模逐渐壮大,摇身一变成了资产雄厚的该行业的

      [案情介绍]:家住上海的丁某与常州的吉某在2002年5月13日收购了频危破产的常熟市某乡镇企业,用于生产高尔夫球杆,丁某出资32万、占40%股份,吉某出资48万,占60%股份。由于丁某出色的经营管理能力,该公司在短短十几年内规模逐渐壮大,摇身一变成了资产雄厚的该行业的领头羊,企业一直未分过红;2006年3月23日吉某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增资,变更注册资本为1080万元,其中丁某出资270万,占25%的股份,吉某出资810万,占75%股份。2006年5月9日,该公司更名为常熟市某钢管有限公司(下称钢铁公司)。

      2007年11月,丁某在工商部门无意查询企业资料时突然发现自己已不再是该钢管公司的股东。工商登记材料中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让其大为吃惊。该协议表明自己早在2006年8月28日就将自己名下的所有钢管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了江苏某公司(下称A公司),并与9月28日在工商部门作了股东变更登记。而《股权转让协议》和2006年8月28日股东会决议中的“丁某”之名均非自己的亲笔签署。丁某平日的工作事务繁忙,可他忘不了2006年的8月28日,因为刚巧那天是自己亲自开车送几位工作人员去山东进行专业培训,又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在山东住宿一晚。人在山东怎么可能参加了股东会议?又怎么可能无偿的转让了自己所有的股份?!想到自己任劳任怨辛苦经营多年却被人在暗中欺骗,丁某气愤之余更多的是伤心。

      情急之下丁某找到了吉某,吉某却置自不理,出于无耐,丁某聘请了中银所的吴滨律师、徐强律师,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两位律师决定接受丁某的委托,为他讨回公道。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位律师经过多方面调查取证、研究诉讼角度、分析对方可能提出的应诉反驳证据、搜集准备证据材料,最后一致决定通过一个确权之诉恢复丁某的股东身份。

      2007年年末,两位律师一纸诉状,将钢管公司和A公司一同告上了法院。诉讼请求为:1、2006年8月28日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2、2006年8月28日以后钢管公司形成的一切股东会决议无效;3、确认丁某为钢管公司的股东,享有25%的股权。4、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由于案件标的较大,案情比较复杂,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

      正当两位律师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时,丁某突然来到所里称对方要与他谈判。两律师听后觉得如果可以通过和解达到目的,即解约诉讼成本又比较便捷,于是告之对方,谈判可以,但由吴滨、徐强两位律师出面进行。

      谈判的过程是复杂的,对方的代理人自称是法院的付院长咄咄逼人,两位律师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毫不让步,步步紧逼。经过数小时的艰苦谈判,三方终于达成了一致,约定两被告支付丁某25%的钢铁公司的股权转让费及红利等费用308万,作为交换,丁某立即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协议拟定后,由于三方的不信任,两律师建议一同前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适当地履行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听后均表示赞成。2008年1月9日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被告签订了协议并当即履行了义务。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股权纠纷事项
股权冻结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
公司合作协议纠纷,股权纠纷
合伙纠纷协议体要看协议怎么约定
公司合同纠纷,关于股权
请告诉具体情况你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进行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能独立进行贷款活动。贷款机构通常要求借款人年满18周岁且有稳定收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5分钟前
先和对方好好沟通,说明你的诉求,看能否协商退还定金。若沟通不成,你得看看当时关于定金有无约定,比如是
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宅基地权属。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6分钟前
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般按正常出勤天数结算。先确定日工资,用月工资除以当月计薪天数得出。然后算出实际
我也要提问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