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注销程序详细步骤

更新时间:2018-07-16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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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伙公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那么,合伙公司注销程序详细步骤是怎样的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合伙公司注销程序详细步骤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申请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2、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说明:  

  a、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b、申请人应当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c、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申请书格式文书提交申请,并按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决定确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法定形式的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  

  二、审查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备注:  

  a、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b、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三、受理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注:有权更正人是指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以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及文字内容加以更改的经办人员。)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6、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备注: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将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经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决定  

  1、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将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a、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b、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将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c、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将重新审查。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将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d、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3、除第1条第a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将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将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变更登记的,将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 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将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5、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合伙公司注销程序详细步骤,在进行合伙公司注销时,需要先了解清楚合伙公司注销程序,这样会让合伙公司注销程序办理的更加顺利,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需要,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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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注销公司的步骤是什么,公司注销主要的流程步骤有哪些?
一、公司注销流程步骤是什么? 公司注销的办理流程为: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上面的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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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避免诉讼时效过期。
从你的叙述来看,应该是倒车的责任,可以报警处理
党政律师
党政律师
5分钟前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情况,以便给你更好的解答。
李迎律师
李迎律师
6分钟前
您好,我们可以帮助你聊聊
可以的,有受害人指认,且不满14周岁,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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