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红日:对参股公司增资
更新时间:2019-02-02 20: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公司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于2004年1月5日召开,2003年12月31日,南京化妆品厂、梁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和南京轻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签订了《南京金芭蕾化妆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意向书》。前三方同意对南京金芭蕾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增资
公司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于2004年1月5日召开,2003年12月31
日,南京化妆品厂、梁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和南京轻工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签订了《南京金芭蕾化妆品有限公司增资扩
股意向书》。前三方同意对南京金芭蕾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
股,公司增资入股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扩股后,公司持有南京金
芭蕾约47%的股权。
该项投资生效需经南京金芭蕾原审批机关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外
资股权变更以及南京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