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前期验资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
7、减资前银行对账单
8、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备注:复件材料都需加盖公司公章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公司减资好办理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减资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在减资的程序中,减资协议必须经股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要公告或通知债权人,减资后剩余资本也要符合法定限制。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