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程序和债权人异议权】

更新时间:2019-02-01 08: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公司合并产生民事主体的变化、财产与债务的转移,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发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在涉及亏损企业合并的情况下,故而世界各国公司立法均将对债权人的保护作为规制公司合并行为的重要内容。

  新公司法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程序债权人异议权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解释】本条是关于公司合并程序和债权人异议权的规定。

  公司合并涉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人的利益,应当依法进行。根据本条和本法其他条文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通常如下:

  (1)签订公司合并协议公司合并协议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项订立的书面协议。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项,一般来说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公司的名称与住所。这里所讲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包括合并前的各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和合并后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公司名称应当与公司登记时的名称相一致,并且该名称应当是公司的全称;公司的住所应当是公司的实际住所。②存续或者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发行的股份总数、种类和数量或者投资总额以及每个出资人所占投资总额的比例等。③合并各方现有的资本及对现有资本的处理方法。④合并各方所有的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⑤存续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否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后的内容、新设公司的章程如何订立及其主要内容。⑥公司合并各方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股东权益的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是合并中必须编制的报表。合并各方应当真实、全面地编制此表,以反映公司的财产情况。解散的公司不得隐瞒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还要编制财产清单,清晰地反映公司的财产状况。财产清单应当翔实、准确。

  (3)合并决议的形成。公司合并应当在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做出合并决议后方能进行其他工作。公司合并会影响到股东利益,如股权结构的变化。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和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就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即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进行;就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就国有独资公司来讲,其合并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进行。

  (4)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一般来说,对所有的已知债权人应当采用通知的方式告知,只有对那些未知的或者不能通过普通的通知方式告知的债权人才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通知和公告的目的主要是告知公司债权人,以便让他们决定对公司的合并是否提出异议,此外,公告也可以起到通知未参加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股东的作用。

  (5)合并登记。合并登记分为解散登记和变更登记。公司合并以后,解散的公司应当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存续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只有进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本条还规定了公司债权人的异议权。公司合并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是强强联合,会使得作为债权人债权总体担保的范围扩大,对债权人影响不大;如果是业绩一好一坏的公司合并时,原业绩好的公司的债权人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向债权人进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公司债权人在法定的时间内不能提出异议,则可视为对公司合并的默认,对自己债务人更换的默认。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提出管辖权异议,结果驳回管辖权异议,我该怎么应对!
可以对天津法院的裁定提起上诉,驳回管辖权异议也不一定会承担赔偿责任,如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我是公司股东,对公司合并决议持异议的,可否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等等
对公司合并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否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等等
律师解答动态
张刚律师
张刚律师
1分钟前
积极应对尽量和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有关单位申诉处理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4分钟前
根据劳动法规定,内部培训期间工龄应连续计算,建议与单位确认。
青楠律师
青楠律师
4分钟前
您好您的问题可以解答一下
您好,如果是成年人打赏,一般是无法追回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7分钟前
先别着急,一般学校发毕业证有流程和时间安排。你可以找学校老师了解下没发毕业证的原因,看是材料没齐,还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