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将其看做是两个或多个参与合并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该类企业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判断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的处理
1、得到资产负债: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2、付出对价:账面价值
3、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留存收益。
提示:差额在贷方的,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在借方的,先冲资本公积,再调整留存收益。即此时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应当出现负数。
(三)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提示:控股合并主要涉及三个问题
(1)在合并日如何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2)合并日合并报表的编制问题;
(3)合并日以后资产负债表日合并报表的编制问题。
1、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1)合并方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作为对价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2、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应以其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利润表
合并方在编制合并日的合并利润表时,应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应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同合并利润表的编制原则。
(四)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前留存收益的处理
在合并中不涉及自集团外少数股东手中购买股权的情况下,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在确定合并中取得各项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时,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应基于重要性原则,首先统一会计政策。
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影响合并当期利润表,有关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留存收益。
4、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方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以前期间实现的留存收益应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对所有者权益的构成进行调整,以合并方的资本公积(或经调整后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部分)为限,将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5、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在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情况下,合并方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的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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