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更新时间:2012-08-31 21: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批准设立公司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批准设立公司、公司登记,或者批准发行证券(股票、债券),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批准事宜。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不符合设立公司、公司登记的申请或者股票、债券、证券发行、上市的申请予以批准,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本罪的特征是: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法》、《证券法》及主管部门的正常管理、工作秩序。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如对申请人的申请不经过审查,不进行核实、认定,或者在审查、认定过程中不负责任,马虎敷衍,致使公司设立、登记或股票、债券、证券上市发;2、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掌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四、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或者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其不符合条件而予以批准的情形。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予以批准的情形,行为人造成的后果虽然是过失所致,但行为人违反规定的行为仍然是故意。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刑法规定:一、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批准的,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伪造领导签字套取公司资金违反什么罪?还是侵占职务罪?
您好!涉嫌诈骗,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这种情况一般能退,但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交首付签合同后,合同就生效了,不想要房算违约。解决方案是
对对,跟店长说是这个违法违试用期也有工资也有工资可以。
要看是司法冻结还是警方冻结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9分钟前
提前退租付违约金这事,得看租车合同咋约定的。要是合同里明确写了提前退租要付违约金,那可能就得按约定给
你得先说清楚你在保险公司买的是啥保险,否则我怎么能判断保险公司赔不赔偿呢?再者,你既然是被车撞了,不
只是手臂没有伤骨头,应该赔不了多少钱。具体什么情况,什么。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