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 至11:30, 下午1:00 至3:00。
报价单位
以张(面值100 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价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国债的价格
委托买卖单位
以手为交易单位,每次交易最小数量是1 手,以人民币1000 元面额为1 手( 10 张),以1 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
涨跌幅限制
不设涨跌限制
交易方式
国债T+0交易,“T+1”资金清算。
企债和可转债是T+1
交易费用
投资者委托证券商买卖债券时,向证券商交纳佣金,最高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2‰ ,债券交易不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