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投资的比例问题
更新时间:2019-01-1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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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技术投资的比例国家科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超过35%。在实践中,有的投资者先技术转让,后工商登记的做法,以规避上述对技术出资的
技术投资的比例
国家科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超过35%。
在实践中,有的投资者先技术转让,后工商登记的做法,以规避上述对技术出资的限制。例如,某投资者出资的技术经各股东协商折价为人民币3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由于该技术属于研发中的技术,所以在设立公司时技术出资者先与其他投资者签订了技术转让协议,由其他投资者出资367万元受让该技术,然后所有投资者都以现金出资成立一高科技公司。
笔者认为,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事实,上述案件中的技术出资者未履行出资义务,理由是:按《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需由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同时还规定,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需提交技术成果权利证明文件、技术成果价值评估和确认书等相关文件,报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而上述技术出资未经这一程序,故意规避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除了上述规避法律法规对技术出资的有关规定外,有些技术投资者还采用如下的规避方法:
1] 先由各投资者以现金或实物创办一新公司,然后由新公司向技术出资方购买技术;
2] 以设备作为出资条件,在评估设备价格时故意高估设备的价格,使技术出资方规避国家对技术出资比例的限制;
3] 在新公司成立后,由新公司向技术出资方高价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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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技术好的上司给予的干股,自己不投资,只投资技术,是
关于房屋产权70年后的处理应对如下:
1.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
2.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3.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
4.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
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5.是土地使用权70年,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
6.房子的寿命就该到了,到时候或者继续产权,或者重新盖房子但你又要再购买。
咱们国家城市的房子盖在国家的土地上,土地国有不能变,买了房子的人只有房产权,没有完整的地产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现今的房屋的政策寿命是70年。
70年后国家要用地,你的房产权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买房了。
如果70年后国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办理相关手续(到时候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