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更新时间:2019-01-08 13: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明确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表明法人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即具有法人人格;另一方面表明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即界定法人权限。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法人成立时开始,到法人终止时消
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明确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表明法人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即具有“法人人格”;另一方面表明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即界定“法人权限”。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法人成立时开始,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凡须经登记成立的法人,经登记后取得民事权利能力。法人被撤销、解散或者宣告破产之日原则上为法人终止之时。但在法人清算期间,为了便于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法律允许其在必要的范围内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得抛弃和转让,也不得被非法剥夺和限制。参见〔法人人格〕、〔法人权限〕。(郑新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民事权利和民事权利能力
您好,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