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更新时间:2019-01-08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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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明确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表明法人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即具有法人人格;另一方面表明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即界定法人权限。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法人成立时开始,到法人终止时消
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明确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表明法人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即具有“法人人格”;另一方面表明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即界定“法人权限”。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法人成立时开始,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凡须经登记成立的法人,经登记后取得民事权利能力。法人被撤销、解散或者宣告破产之日原则上为法人终止之时。但在法人清算期间,为了便于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法律允许其在必要的范围内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得抛弃和转让,也不得被非法剥夺和限制。参见〔法人人格〕、〔法人权限〕。(郑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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