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称换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乱收费
更新时间:2019-01-15 07: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三日电(记者刘长忠)针对领取和换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四年有效期即将期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好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二00三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对营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三日电(记者刘长忠)针对领取和换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四年有效期即将期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好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二00三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对营业执照四年有效期期满的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换发手续。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
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通知强调,换发营业执照应当严格执行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所确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通知明确,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掌握换发营业执照的范围,对营业执照有效期未满的不得借机强行换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