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主体资格是否存在?

更新时间:2019-01-15 03: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对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主体资格是否消灭?对此问题多有论述。有学说上之论述分析:在学说层面上,主要有以下几种:1、清算法人说。此说认为,企业法人因解散事由出现而消灭其主体,其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也随之丧失,但为避免其财产会因此而成为无主财产,法律专

      对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主体资格是否消灭?对此问题多有论述。

      有学说上之论述分析:

      “ 在学说层面上,主要有以下几种:1、清算法人说。此说认为,企业法人因解散事由出现而消灭其主体,其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也随之丧失,但为避免其财产会因此而成为无主财产,法律专门为法人的清算设立一种清算法人,这种法人是特设的独立存在的新法人,不再享有原法人的能力,依法只在清算范围内享有一定的能力;2、人格消灭说。此说认为,公司一经解散即丧失其独立人格,其财产归股东共有; 3、同一人格说。此说认为,清算中的公司法人与解散事由出现前的公司法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只是其权利能力范围有所缩小,不再享有从事生产经营的能力,但在清算目的范围内仍然享有权利能力。除此之外,还有拟制存续说、同一人格兼拟制说等等 ” 。 “权衡之下,笔者更赞同同一人格说 ”。 [i]

      有法律规范层面上的论述分析:

      “在法律规范层面上,体现法人资格消亡的,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文件: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10条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终止。”2、2002年5月8日工商立字[2002]第106号《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资格问题的答复》指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第25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的凭证,申请人经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因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法人随之消亡。” 体现法人资格并不随同消亡的,主要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给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法经(2002)23号答复函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经(2002)24号答复函中,其指出: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 [ii]

      另亦可参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诉讼主体问题探讨》 [iii]

      对于学说之研究,以为当抓住公司之本质——法律上拟制之“人”而入手。设立过程犹如十月怀胎,向工商局提供材料申请登记犹如分娩。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犹如医院签发出生证明。如需行政许可,应在设立阶过程中取得。至其向工商局申请登记之时,仅为注册而已。如其设立材料符合预定之要求,则公司“顺产”;如其设立材料不符合预定之要求,则公司“难产”。但公司之“生”,赖于其申请设立之材料是否符合预定之要求,而非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对符合预定之要求的申请,工商局如不颁发营业执照,当事人当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之救济途径。如工商局之错误得以纠正,公司之成立当溯及至设立人提出申请之时。同样,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于公司言犹如不治之疾,然公司犹在。否则,无以解释此后之清算与注销行为。如吊销之时公司已寿终正寝,清算者何?注销者何?

      对于规范层面上的论述。相关分析引用的规范虽都为直接对问题作出解答,但均为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答复或意见,非法律或行政法规。其实对所论问题《公司法》已有明文规定。

      《公司法》( 2005 年修订)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首先,公司存续即公司法人主体资格存在。即清算期间公司法人主体资格存在明定于第 187 条。其次,据 181 条,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公司解散原因之一。据 184 条,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之解散事由后十五日内公司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即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解散时,清算期间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之后。清算期间公司法人主体资格存在,说明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没有消灭公司法人主体资格。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可以转让别人经营吗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的,但是此时公司只能进行与清算有关的活动。未经依法清算的,不得注销。
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也被吊销,如何注销公司
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解散后须进行清算。在清算完毕后,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注销登记后,公司才正式终止,其法人资格才消灭。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后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的吊销是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而公司解散的则必须清算,清算是公司人格死亡的必然程序。同时,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足以证明债权人的主体身份,依据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以此为由申请公司强制清算。 另外,公司法解释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综述,不能简单地认为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股东没有及时清算就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相关知识推荐
吊销企业如何清算
吊销企业如何清算
企业清算程序
房产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房产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房产税如何征收
问题没解决?立即咨询律师
平台保障
优选律师
快速响应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去咨询
实习期有工资吗
实习期有工资吗
实习生工资标准
没有想要的解答?推荐咨询本地专业律师
平台律师团
已服务 9.9万人
响应 2分钟内
7x24小时在线服务
针对性解决方案
咨询我
律师解答动态
这可能构成医疗损害。可收集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和医院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7分钟前
如果考驾照时间已过期且以后不打算再学,补考费不交一般没太大影响。通常不会影响个人信用等其他方面。不过
史鹏律师
史鹏律师
8分钟前
你好,这属于经济纠纷,一般不构成诈骗。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0分钟前
家长强迫孩子捡破烂可能违法。若强迫行为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正常学习生活,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障未
都写七零的,你七七几的什么时候退休你男女。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0分钟前
您这种情况,可以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像转业证明、住房保障相关文件等。之后尝试和涉及的单位协商,讲清自身
孙新盈律师
孙新盈律师
12分钟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可能索赔不了。
离婚负债累累,什么情况?你现在要离婚吗?还是你想?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