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更新时间:2012-08-31 08: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公司法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

我国公司法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2、通过公司章程;

3、选举董事会成员;

4、选举监事会成员;

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7、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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