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证明书应该载明哪些事项?
更新时间:2019-01-21 08: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6.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根据《
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
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
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6.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