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
更新时间:2019-01-07 11: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申请报告;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7、
1、 申请报告;
2、 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 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9、 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