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19-01-07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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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答: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3个以上分支机构;(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
答: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3个以上分支机构;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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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的分支机构是什么意思?分公司吗?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2、确定公司住所;
3、形成公司章程;
4、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5、刻公章;
6、办理代码证;
7、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8、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成立分公司的要求,企业注册成立分公司的要求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的要求如下:
1.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和经营范围。其中,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范围。
2. 公司必须在决定设立分公司后的30日内,向相关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还需在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后的30日内完成登记。
3. 在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文件:首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最后,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其他所需文件。值得注意的是,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经营活动中的债务和责任,在无法独立承担时,最终将由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