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
更新时间:2019-01-07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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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申请报告;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7、
1、 申请报告;
2、 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 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9、 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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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合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分公司注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此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需要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分公司所需资料如下: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2、总公司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3、总公司的章程。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总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6、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7、总公司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8、分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