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总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6、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7、总公司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8、分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为设立公司的一系列行为,包括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整个过程。因此公司设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公司成立则是静态的,指公司在法律上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和表现形式。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公司成立是公司设立的结果。《公司法》第7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成立后取得法人资格,开始享有《民法总则》、《公司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比如公司中法人人格权、公司名称的排他使用权,以及公司财产独立等等各项权利,同时也承担各项义务。但公司设立过程中,公司尚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能享有前述权利,也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网友: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公司注册的流程包括企业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章→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请税控和发票→社保开户。
以上便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注册分公司需要的资料有哪些的内容。要注册一家分公司,必须提供总公司的相关证明文件、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公司财务证明等材料。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