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2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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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公司日前得到控股股东______工程研究设计院(下简称“设计院”)通知:设计院上级主管——中国________(集团)总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同意本公司董事长________女士/先生辞去兼任的设计院院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______先生/女士为中国________(集团)总公司总
本公司日前得到控股股东______工程研究设计院(下简称“设计院”)通知:设计院上级主管——中国________(集团)总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同意本公司董事长________女士/先生辞去兼任的设计院院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______先生/女士为中国________(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设计院院长(法定代表人)。另外,鉴于____先生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为副总经理,根据有关规定,中国______(集团)总公司决定免去其担任的设计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公告
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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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停产,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而企业破产股东需要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
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需要向原来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