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时应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1-2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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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不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议,致使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140号)的规定,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
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不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议,致使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140号)的规定,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该公司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单个股东)或者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然后,依法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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