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名称要求公司注册时间在一年以上。
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备案登记包括:章程备案、董事、经理、监事备案、分公司设立备案、分公司名称变更备案、分公司注销备案、公司清算组备案。
章程备案
注意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之外的章程其他主要条款修改,应到工商机关进行章程备案。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同意章程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董事、经理、监事备案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董事(含副董事长)、经理、监事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分公司设立备案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分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网友:补发营业执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营业执照提交材料:
1、《更换、增(减)、补营业证照申请表》;
2、《指定(委托)书》;
3、全体股东签署的情况说明;
4、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公司注册后,想要更换注册名称的,应当先取得新名称的许可,再网上进行申请,并带上更换材料前往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以上就是在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变更公司名称材料和流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