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设立
更新时间:2019-01-0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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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一、设立条件:(一)有条例规定的名称;(二)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三)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
一、设立条件:
(一)有条例规定的名称;
(二)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三)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或者资产负债表。
二、设立申请材料:
(一)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申请书内填写);
(四)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五)五、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原件各1份);
(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七)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八)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九)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及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十)公司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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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行业禁止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法律分析: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
(2)《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外资企业章程;
(4)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文件;
(6)投资项目的申请报告以及发改委 部门的核准意见;
(7)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选)名单等。
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子公司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备案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流程:
1、工商名称验证;
2、商务局审批;
3、代码编码;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临时工商许可证;
5、公安局备案刻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外汇登记和开户;
8、国税和地税;
9、入资后验资时间根据资金进入情况确定;
10.换取正式营业执照。